1、在本市金平、龙湖区范围内经市房产管理局核准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
2、且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含1.5倍)以下的保障对象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市住房保障部门
1、2013至2015年度的租金补贴标准为6元/m2。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2013年度保障标准按13平方米计,2014至2015年度保障标准按14平方米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