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在缴职工。
2、住房公积金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启封后重新连续缴存满六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如果该单位事后能够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已按计划补缴六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已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
7、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规定的比例。首期付款的比例由管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首期付款比例进行调整。
8、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办妥担保手续。
9、法律法规及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步骤一:
贷款意向及征信:申请人与房产销售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征信声明书》;中心通知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直接到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步骤二:
贷款受理:申请人填写《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贷款资料,领取《办事回执》。
步骤三:
贷款审批:办理有关面谈、调查、预签贷款合同等手续。
步骤四:
贷款审批: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个人住房组合借款合同》(一式五份),办理《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取得《抵押登记回执》;受托银行在取得《抵押登记回执》后,二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基本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和购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存折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况需要,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一手房:
二手房:
贷款额度:
(1)一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40万元,夫妻双方或共同借款人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2)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35万元,夫妻双方或共同借款人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贷款利率:
2015年度汕头市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住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
(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4.25%。
二套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125%;
(1)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675%。
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贷款期限:
(1)一手住房,最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20年;
(2)二手住房,最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0年,且不得超过该套住房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另: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2)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提前还款: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